|k8凯发推荐官方网站下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政策实施更加有效。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拨付,提高支出效率,尽快形成实际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服务于民生◆◆◆◆,加大财政对促进消费的支持力度。充分评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的实施效果,稳妥有序适时作出调整。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强支出政策梳理整合和动态调整,推动各项支出政策相互协同衔接。对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k8凯发推荐官方网站下载★◆◆◆◆、新设立的重大项目进行成本估算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强化财政■◆★■、货币等政策和改革开放举措的协调配合◆■,增强政策合力。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在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加大逆周期调节■◆■◆◆,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及时推出实施增量政策■★◆★■,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组织收入,强化重点支出和民生保障,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较好完成预算,成绩来之不易■◆■。审计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审计法等规定,对2024年度中央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项目和重大风险、重点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审计,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揭示风险隐患■★★、推动反腐治乱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在今年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合理确定政府投资规模★★◆,改进政府资金投入方式◆◆■,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强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财政预算的衔接。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优化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投向,超长期特别国债应更加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超长期特别国债还本付息办法。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穿透式监管◆■。加快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不得强制要求或违规接受融资平台等国有企事业单位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任务和支出责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2024年中央决算草案与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6◆■◆■★★.4亿元,支出减少61★◆★■■★.4亿元,增收节支共计87■■◆■.8亿元,已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0◆◆★★.1亿元,支出决算数与执行数相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0.02亿元■■■★■,支出决算数与执行数相同◆★◆★■;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减少65■★◆◆.6亿元★★◆■,支出减少34.8亿元。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十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了财政部关于202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计署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2023年增发国债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的汇报,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4年中央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了关于中央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财政部对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进行了研究反馈◆◆◆,初步审查意见和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已印发会议。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十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了财政部关于202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计署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2023年增发国债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的汇报,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4年中央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了关于中央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财政部对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进行了研究反馈,初步审查意见和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已印发会议。
2024年中央决算草案反映★■◆★,一是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62.1亿元,为预算的98.1%,加上调入和结转资金,收入总量为108844.1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055■◆◆◆◆.9亿元,完成预算的97.9%。二是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34★★.8亿元,为预算的105.8%,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0000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61.8亿元,完成预算的98%■◆◆■★。三是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52.1亿元,为预算的94◆★.1%;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5.2亿元,完成预算的88.9%■■。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750亿元。四是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3.8亿元◆■,为预算的95■■◆.9%;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7.1亿元★◆◆★◆★,完成预算的87.7%◆◆★★■■,年末滚存结余85.6亿元★■。2024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345723.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67043■◆■.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08357◆◆★◆◆■.8亿元,均控制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以内。
加强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密切关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要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增强财经法律纪律刚性约束◆■■■,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严肃问责,形成威慑效应。审计机关要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完善财税政策的重要参考。加强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2025年6月24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中央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财政预算管理和财税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预算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地方征收★■■★◆■“过头税费★◆★◆■★”,部分收支决算相比预算变动较大;部分财税政策针对性有效性不够,有的政策执行中出现偏差;政府投资资金分配管理不够规范,一些专项债项目监管不严,投资效益有待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作用发挥不够,评价结果运用有待加强;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基层“三保”压力较大◆■◆■;有的地方和部门落实财经纪律不够到位,地方违规新增隐性债务问题时有发生。
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禁征收“过头税费”◆★★◆。坚持预算法定,强化预算约束。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和单位的比例■◆,严格规范预算执行中的调剂和上划下划等行为。细化政府债务决算草案编报★■◆★■,进一步反映超长期特别国债的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还本付息情况。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规范预算分配和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结转资金规模◆◆,统筹安排结转结余资金。强化对部门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及编制外人员经费支出■★◆★。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24年中央决算草案★■◆,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预算法◆◆■★、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全国人大有关预算决议等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和审计监督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健全新出台政策、新设立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增强绩效指标与财政支出标准的匹配性。加强对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重要支出政策等的绩效评价,提升评价指标设置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加强管理等紧密衔接。强化组织协调,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稳步推进绩效信息公开,提高绩效管理和监督的透明度。
加快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分品目、分步骤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加快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改革进程◆■■◆◆◆,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管理体系。优化转移支付分配标准,细化分配因素并适时调整完善■★◆■◆◆。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进一步明确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政府间权责,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压实地方各级各部门“三保”保障责任,指导地方加强事前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坚决防止脱离财力实际扩围提标,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